时间:2022-04-26 12:00:48来源:网络整理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94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 康美债券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00线上线下在揭阳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草案》)等内容。根据重组方案草案,拟调整投资者权益,引进广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恒健等知名国有企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投票权,本次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00。
● 公司投资人小组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投资人权调整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在积极引入战略投资的同时,将采取多种形式减轻或消除历史包袱,包括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转增所涉及的除权(分红)事项将在确认后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6月4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同日指定管理人。详见公司2021年6月5日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持续退市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48),《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00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组方案草案进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重整方案草案涉及投资者权益调整的,应设立就此事进行表决。鉴于重组方案草案涉及投资者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5日14:00召开投资者小组会议,对《投资者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计划”。会议已完成既定议程,
一、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00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的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对债权声明的补充核查、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情况。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投票权,本次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7:00,请债权人在上述时间内尽快投票。
二、资助者小组会议的召集和出席
(一)如何持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和投票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平台投票时间为投资者组会议召开当日交易时段(2021年11月15日)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投资人小组会议当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普宁市科技产业园康美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率
本次投资者组会议共有1,351名投资者或其代理人出席,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80,434,587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325%。
三、在资助者小组会议上投票
投资者小组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资者股权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2,605,583,139股,占与会全体投资者持股8股。4.5849%,反对474,851,448股,占15.4151%出席会议的全体投资者所持股份,0 股弃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投资者小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投资者权益调整方案》 .
四、投资人小组会议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本次投资者小组会议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与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去哪看公告,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受到13.4.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去哪看公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如果公司实施并完成重组,重组方案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如果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和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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