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4 12:01:33来源:网络整理
上交所上证函[2020]0487号
关于北京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北京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2号》——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已获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批准
审阅报告后,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
相关信息的额外披露。
一、关于高额存贷。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货币资金余额为
38.79 亿。其中,26.38亿
存放于控股股东控制的华联财务公司
人民币,其中定期存款2元1.3亿元(期初余额1元7.7亿元)。同时,
公司负债较高,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合计期末余额
26.12 亿。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定期存款构成,包括存款
到账时间、利率、期限; (2)在维持高额定期存款的同时,大量
借款有息债务承担较高财务费用的原因,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公开
公司能否自行提取上述押金; (3)前期,公司2018年回复我司
在年报审后问询函公告中披露,储备货币资金主要用于还款
应付账款、直购业务、新开店等业务,以2019年货币资金开户金额为基础,分析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的实际提取和使用情况。
已使用、未使用金额、新债融资及使用,注明是否如预期存在
差异和原因。向会计师征求意见。
二、关于宝塔的业绩承诺。年报披露2019年百好记百货
实现净利润961.61万元,完成了当年承诺净利润的54.56%,主要是
原因是公司下属北京回龙观店和北京上地店已关闭装修。
百豪吉百货是公司前期从关联方BHG百货收购的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报表,相关
商誉余额940万元7.58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0,请补充公司披露
卢:(1)按季度列出巴格达2019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2)
升级改造的主要项目、停业时间、改造支出金额; (3)公司于2018年成立
2009年11月收购百豪吉百货,因标的资产翻新改造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业绩承诺,表明披露与以往收购相关的信息是否审慎; (4)结合标的资产
开业后的客流、销量等,以及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说明业务
不存在声誉减值的依据,会计处理是否审慎。向会计师征求意见。
三、关于江苏紫金的业绩。年报披露,报告期内,江苏紫金华联业务
利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90.67万元,标的资产为公司
2018年7月从关联方华联收购,201年实现净利润7、2018
利润 317.280,000 和 167.130,000。请公司进一步披露:(1)季刊
显示江苏紫金2019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2)标的资产表现持续下滑
滑点的原因; (3)公司早期收购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益转移
行为。向会计师征求意见。
四、关于主营业务。年报显示,在产品方面,公司非食品业务
实现营业收入20.17亿元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报表,同比下降5.83%,但营业成本同比增加0.05% ,导致毛利率下降4.93个百分点。分地区来看,西南地区阵营
收入增长27.78%,但毛利率同比下降2.55个百分点;华南地区销售
收入同比下降19.56%,但毛利率同比增长2.10个百分点。请补一下公司
全面披露:(1)非食品企业经营成本的主要构成,以及收入和成本的变化
运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 (2)说明公司不同地区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化
方向不一致和波动的原因。向会计师征求意见。
五、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680.75万元,
其中本期增加2.12亿元,转入固定资产3.665.90万元,转入长期
预计分摊成本1.78亿,项目均为门店改造项目。去年同期店铺装修
项目新增金额3717.4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翻新店
具体情况,包括地理位置、装修内容、主要支出项目、主要供应商
名称、采购金额及与公司的关系; (2)本期支出大于去年同期
增加的原因; (3)在建工程转长期待摊费用的依据,相关会议将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向会计师征求意见。
六、关于预付款。年报披露预付款期末余额为8.717.260,000
人民币,同比增长70.11%,主要是预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增加所致。请
公司补充披露:(1)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主要用途,多增长的原因
原因和合理性; (2)前五名预付款接受者的姓名,他们与公司的关系,
业务背景,金额。向会计师征求意见。
七、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8766.81万元,其中2.890.3岁以上96万元,预付
3649.26万元。请补充公司披露:(1)账龄超过三年的主要应收账款
重要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业务背景、长期未能追回的原因;
(2)预付款的主要组成部分
、预付款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
公司预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请
会计师给出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基于
格式指引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要求
,因特殊原因认为不适用或确实不方便
如披露,应说明不能披露的原因
.
2020 年邀请贵公司
本次调查披露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发布于
2020 年 5 月
在 21 天之前,披露对此调查的回复
,同时根据需要回复定期报告
修订和披露。
五个
年份
监督
天
城市
月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个
部门
0 年
202
三个
0年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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