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3 09:01:56来源:网络整理
证监会开放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对外准入的十大看点:量化交易的春天来了
2月1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就《证券公司交易信息系统对外访问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表示,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公募基金管理人、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占比逐年上升。风控等要求。 《规定》考虑到以往非规范交易信息系统外部接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引导证券公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外部接入服务,合理化需求。安全合规的前提。
从内容上看,《条例》共分为总则、基本要求、全程管理、监督管理四章,共26条。
所谓对外访问交易信息系统,是指证券公司通过提供信息系统接口或其他信息技术手段,访问投资者交易系统,接收投资者交易和查询指令的行为。
那么,哪些投资者可以访问该系统?哪些证券公司可以开通该系统?经纪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记者梳理了《条例》的十大要点,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问题一:哪些投资者可以访问经纪商的交易系统?
答:《规定》指出,证券公司可以向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有合理交易需求的专业投资者提供交易信息。系统外部访问服务。
记者回顾了上述措施,发现符合规定的投资者有两类,一般为机构投资者。
一是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证券公司注册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是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福利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问题2:从市场需求来看,谁受益最大?
答:据记者了解,最受期待进入证券公司交易信息系统的投资者类型是从事量化投资的机构。
一位量化私募机构人士透露,非常欢迎开放。
为什么量化最有益?首先,让我们从量化的业务类型开始。与主动管理的股票交易不同,量化主要是通过量化和程序化的方法发行。相比人工下单,定量下单的频率要高很多,量也很大。大。
上述量化私募人士透露,对于这类交易,时间就是生命,有时下单速度只有几十微秒,才能抢占先机。这意味着量化投资非常依赖交易系统。
在经历了2015年股市的剧烈波动之后,原本可以直接接入券商交易系统的下单模式并没有被取缔,而是基本停止了。当然,量化交易还是可以进行的,只是效率有所下降。 《条例》的出台,让不少量化私人表示“看到了春天”。
问题3: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准入是否有门槛限制?
答:定向增发需要外部访问证券交易信息系统,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也就是说,股权私募等私募不属于这一类。
二、最近一年末在管产品规模不低于5亿元。
三、关联产品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问题4:哪些证券公司可以对外访问交易信息系统?
答:《条例》对证券公司设定了五项门槛。某券商信息部负责人透露,业内也很期待接口的开放,但相信监管层不会全面开放,主要是出于风控考虑。
首先,过去三年的分类结果中至少有两个成绩为A级或以上。
二是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近一年未发生频繁的信息安全事件或重大及以上级别的信息安全事件。
三、建立完整、清晰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有足够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管理人员。
五、具备识别、监控和防范交易信息系统外部访问风险的能力。
但是,如果同时满足其他三个条件,那么即使上面第一个不符合标准,也可以允许从事这项业务。
第一,在过去三年的分类结果中,至少有一年达到A级或以上;二是特殊法人占上年度经纪交易手续费净收入50%以上;三、信息技术近三年投资评估值平均排名行业前20。
问题 5:经纪公司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规定》,证券公司需要承担全程管理责任,负担不轻。
第九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交易信息系统的外部访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进行尽职调查,并通过网络对投资者及其交易系统信息进行全面核实。 - 实地考察等方式保证对外访问及相关交易操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
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投资者的财务状况、交易体系结构、产品管理模式等。
此外,证券公司应至少每六个月对投资者尽职调查进行一次现场回访,回访记录应以书面形式保存。
问题6:经纪公司违反规定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限制或撤销其对交易信息系统的对外访问活动,并对该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监事和其他依法直接负责的人员。应当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禁止市场准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7:之前系统访问被暂停的原因之一是一些私募机构违规了OTC资金券商交易系统外接放开时间,扰乱了市场。系统发布后如何规避这种风险?
答:《条例》对投资者访问证券公司交易信息系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近三年证券期货市场发生场外配售、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交易系统被转移的,出借给第三方使用或为第三方提供接入服务,或被纳入投资 如果存在失信名单,证券公司将拒绝投资者接入。
问题8:如果进入券商系统的投资者违反规定,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投资者违反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将其列入失信投资者名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予以备案。在完整性文件中;受到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9:如何处理新旧划分?
答:已有接入业务的,证券公司需在6个月内报告整改。
《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交易信息系统对外提供服务的情况。
规定实施前已从事相关外部准入活动且不符合规定的,证券公司应当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并自《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法规。整改完成前券商交易系统外接放开时间,不得新增交易信息系统对外接入服务。
问题10:未来还会有其他规范性文件吗?
答: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条例》规定的交易信息系统的对外访问活动,应当严格按照证券市场现有交易机制进行。涉及程序化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的监管自律要求,相关规则出台后,对外准入制度必须一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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