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11:02:17来源:网络整理
1.企业所得税基本信息表“是否属于小微企业”,默认为否。
答:由于小微企业主要是为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计算,无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仅企业。
2.没有股东的公司如何填写股东信息。
答:除小微企业外,其他企业必须填写股东分红信息。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3.企业所得税A类年报申报提醒:服务支持平台处理失败!
回答:建议纳税人切换IE浏览器重新申报。
4.纳税人往年仍然亏损,但在报送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并未申报亏损数据。
答:数据由税务机关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返回。如有疑问,建议纳税人联系税务管理人员咨询。
5.纳税人是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年报报送时,不能查看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偏好及清单。
答:在A000000基本信息表“21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年份-211-1证书编号”中截取第3至第6发证年Y1时1”、“211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科技企业申报当年有效——211-3证书2号截取第三至第六证书颁发年Y2,当年Y1至Y1+2或Y2至Y2+2包含申报当属于年份时,允许查询,如不满足以上条件或A000000基本信息表未填写“211高新技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年度有效企业证书”,不允许查。纳税人查表时提示“请填写“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税返回基本信息表“'211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当年有效的ise证书'”
6.完成2019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员工人数和总资产。
答案:①员工人数:填写2019年季度平均数,季度平均数=(季度开始+季度末)÷2;年度季度平均数=当年季度平均数之和÷4 年中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季初员工人数指1、4、7、10月初数据,季末员工人数指3月底、6月数据、九月和十二月)
②总资产:填写2019年度总资产季度平均数,以万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季度平均数=(季度初值+季度末值)÷2;季度平均值=全年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中开始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季初总资产指1、4、7、10月初数据,季末总资产为3、6、9月末数据,和十二月)”
7.在线填写企业所得税年报企业基本信息表时,选择与财务报表一致的会计制度,点击保存提示:您选择的会计信息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请及时通过《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修改!
答:建议纳税人通过涉税查询--税务登记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检查所选择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否与财务报表的会计制度(准则)一致归档。如果一致,请忽略提示,点击确定继续填写。
8.申请企业所得税年报,提示“当前纳税人2019-01-01至2019-12-31未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报,年报不允许,请先做这个。纳税人的月(季)报。”
回答:指导纳税人点击【我要纳税】-【纳税申报与缴纳】-【申报查询与打印】,选择纳税期为2019-1-1至2019-12-31分支机构所得税年报怎么报,并查询公司是否已申报2019年月度和季度申报,如已申报,请联系税务管理人员将提单提交至税务机关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进行处理。
9.分支机构可以在线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答:电子税务局支持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支机构所得税年报怎么报,指导纳税人先申报总公司,后申报分支机构。
10.企业在结算缴费期间使用“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时,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在使用“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进行风险扫描前,纳税人需至少提前1天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提交财务报表。纳税人提交汇算清缴申报数据时,系统会进行风险扫描,将可能出现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
11.201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如何更正声明?
答: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可以更正最新的报税表(包括年度报税表和季度预缴报税表)。目前处于2019年结算期,相关操作如下:
(1)如果贵司已完成2019年申报,尚未缴税,可先通过电子税务局作废2019年申报,再更正2018年申报;
(2)如果贵司未完成2019年申报,可直接到电子税务局更正2018年申报;
(3)如果贵司已经完成2019年申报并缴纳了税款,需要先到税务服务大厅前台更正2018年报表,再更正2019年报表。
12.企业2019年通过电局汇款后退税,网上可以受理吗?
答:可以通过广东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办理。 “退、抵税款的汇算清缴、多缴”——弹出对话框会自动显示应退税金额数据——“确定”——填写退(抵)税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纳税证明保存并提交。
13.更正申报时,原来填写的工资和工资表中没有数据,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主动更正申报时,需要在表格选择界面与原始数据重新核对表格,然后进行下一步填写,否则附件中的原始数据可能会丢失。
14.我公司在省外承接建筑安装工程,在当地缴纳0.2%的企业所得税。为什么省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不包括在申报中? ?
答:贵公司可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跨地区建筑企业总部直属机构设立的项目预缴税款确认”模块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并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审查。过税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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