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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但应开放日的公告

时间:2022-06-24 13:00:46来源:网络整理

公告发送日期:2021年10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每日申购赎回业务处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处理集体计划股份的认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交所和深交所正常交易日。但是,集合计划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暂停申购、赎回的除外。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如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等特殊情况中信证券炒股软件使用说明,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对上述开市日、开市时间进行相应调整视情况而定,但应当在实施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3 每日订阅业务

3.1 订阅数量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理机构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首次单笔认购本集合计划股份的最低限额为1元(含认购费,下同),额外购买的最低限额为1元。

实践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增加首期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详情以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必须遵守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订阅费

本集合计划的认购率按认购金额分类。如果投资者在一天内有多次认购,则每笔交易的适用费用将单独计算。

具体申请费用如下表所示:

认购费由认购认购计划股份的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支付营销、销售等各项费用中信证券炒股软件使用说明,不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3.3 其他与订阅有关的事项

没有任何

4 每日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上限

投资者可以赎回全部或部分集体计划股份。每次赎回一个单位的集合计划不得少于1个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时或赎回后留存不足1个份额的集合计划份额的,应在赎回时全额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额度有其他规定的,同时按照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4.2 赎回率

本集合计划规定每份计划股份的最低持有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最低持有期限后的赎回不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赎回事项

没有任何

5 每日转换业务

5.1 转化率

该收款计划尚未开通转换业务。本集合计划未来如开通转股业务,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予以公告。

5.2 其他转换相关事宜

没有任何

6 定期固定投资业务

该集合计划尚未开通定期固定投资业务。本集合计划未来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予以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个OTC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新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塔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友军

客户咨询电话:

传真:

联系人:谭杰

7.1.2 异地非直销机构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传真:

联系人:王一桐

(2)中信证券华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位置: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力天德广场T1楼10楼

法定代表人:胡福云

传真:

客户咨询电话: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塔5楼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户咨询电话:

传真:0532-85022301

联系人:焦刚

集体计划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开。

7.2 现场销售机构

没有任何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集合计划股份开始申购或者赎回后,集合计划管理人应当通过规定的网站、集合计划销售网站披露集合计划股票的净值和开盘日集合计划股票的净值。不迟于每个营业日的次日组织或营业网点。集体计划股份的累计净值。

9 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仅就中信证券新盈一年期持有期限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的申购及赎回事宜进行说明。如需了解本集合计划详情,可参考《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期持有期限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期持有期限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说明书》、《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期持有期限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基金产品概要》等相关资料。

(2)集合计划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申购额度和赎回数量。前述调整由集合计划管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本集体计划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所称“资金”还包括证券公司按照《证券公司大规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指引》要求变更的大型集合产品”。

(5)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认真的态度管理和使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回报。投资者投资本集体计划前应仔细阅读本集体计划的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

(6)咨询方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548,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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