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7 09:02:22来源:网络整理
我们的见习记者吴小璐
近期,证监会在场外融资方面又有了动作。据记者查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3家证监局已经发布了辖区内220家场外融资平台的“黑名单”。多位证监局表示,本次公告只是第一批,后续将继续公告。
新《证券法》明确,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融资融券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指出,融资融券是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杠杆率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也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场外融资合同被认定无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场外融资提供的高比例融资杠杆可以说是金融市场的“鸦片”,逃避监管监管部门和资本市场风险增加。也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不利于资本市场质量的提高。
220个场外资金平台
被拉入“黑名单”
据当地证监局网站统计,截至6月9日,自5月下旬以来,已有23家证监局公布辖区内场外融资平台黑名单,共计220家。
北京证监局表示,近期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融资活动再度升温。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方式,通过网站或手机APP诱使投资者参与场外融资活动,损害投资者利益。利益,扰乱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
对此,多地证监局提醒,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资金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股票配资公司.选杨方配资靠谱,甚至可能通过“虚拟”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盘”,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投资者提高警惕,远离场外融资,避免财产损失。
记者发现,在上述220家非法场外资金平台中,部分资金平台链接已失效,网站显示无法访问或正在维护,但仍有部分网站显示正常,并且这些平台仍然正常运行。
深圳某金融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期货投资最高5倍,股票投资最高10倍,每月利息1.5%。您可以选择单个账户或资产管理子账户进行资金分配。使用平台提供的资产管理子账户进行期货配置,不收取手续费,但收取两倍的交易所手续费。当被问及资金是否安全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资金的分配是基于双方的互信。
此前,场外配资的杠杆一般为3倍至10倍,但记者发现,部分平台提供高达15倍的杠杆,仅本金20万元以上。此外,资管网站名称冒充知名证券交易软件,不仅简称与软件相同,而且LOGO也是直接复制的股票配资公司.选杨方配资靠谱,混淆了投资者的判断力。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场外融资的商业模式与融资融券类似,但两者存在本质区别。后者受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约束。对投资标的和业务规则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在控制金融市场风险和个人投资者资金安全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另一方面,场外融资的融资方不具备开展证券业务的资格和相关严格的审核程序;融资方未经过严格检查。出资方不受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管,
6月初,浙江证监局对两家证券公司3名工作人员擅自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介绍等便利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市场参与者的建议
优化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事实上,自 2015 年以来,监管机构已经开始严厉打击场外融资。近年来,场外交易资金有所收敛。
“过去我经常收到融资公司的短信和电话,但今年我觉得这样的短信和电话少了,几乎没有。” 郑州投资人王女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理财本该动用闲钱,而期货本来就是有杠杆的,操作不当很容易平仓。如果追加资金,风险更是难以想象。
资金分配风险如此之高,明令禁止,为何还要重蹈覆辙?国浩律师(上海)律师朱依依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场外融资平台是地下平台,监管者可能难以察觉,场外融资杠杆率高。例如,当OTC资金配置的杠杆率为10倍时,对于逐利的投资者来说,他们会涌向被放大10倍的潜在收益,从而导致非法配置平台“活不下去”。
李展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大量融资平台,主要是由于现场融融资业务要求高,杠杆率低。开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要求个人资产不少于50万元,杠杆1倍。,但场外资金配置可以给予1到10倍甚至更高的杠杆,对个人资产不低于50万元没有硬性要求。与OTC融资相比,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手续更多,资质更高。受此影响,很多散户投资者倾向于使用OTC融资。
朱依依认为,对于普通股融资融券,监管层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市场情况,稳步寻求创新方式,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如扩大担保物范围,进一步提高客户补充担保的灵活性。
场外融资面临三大风险
数名金融家被判刑
对于投资者,李展表示,场外资金配置主要涉及三大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和法律风险。一是操作风险。部分线下资金配置机构采用人工监控,投资账户风险可能难以及时发现和平仓。此外,还存在人工监控平仓、系统自动平仓等误操作风险等不合理风险。二是系统性风险,在1倍至10倍甚至更高杠杆的情况下,一旦市场下跌导致亏损,很容易引起心理和情绪波动,引发恐慌性抛售行为,造成市场剧烈波动。三是法律风险。
记者以“分发”为关键词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今年以来与“分发”相关的刑事判决有30件。其中,期货公司营业部部分员工为部分客户开展资金代销业务,被判处十个月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个人以资金代销为名,存在扣留存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 12 年监禁。
5月底,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财大期货济南营业部9名员工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为发展期货配售业务,财大期货济南营业部上述员工向公司微信群招募客户,并由专人担任讲师,对期货进行分析。、发送虚假盈利图、烘托气氛等,引导客户做融资业务,通过赚取融资业务手续费和利息,从非法经营中获利。
此外,在一些操纵市场的情况下,公司也成为了“帮凶”。今年年初,在证监会公布的罗东等人操纵市场案中,首次认定证券中介机构协助操纵证券市场。
对于如何打击非法融资,刘俊海认为,监管部门可以按照“办案育人”的理念,及时向市场传达处置非法融资平台的结果和法律依据,从而才能体会到波涛汹涌和清朗。
朱依依认为,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违规挪用资金的监管力度。将场外融资纳入国家对证券市场信用交易的统一监管,维护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做好投资者报告工作尤为重要。考虑到很多场外融资平台属于地下平台,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鼓励投资者举报,加大对举报人的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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