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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7901955
(2)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甲25号25号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甲25号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小鹏
联系人:张旭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荥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路阳
联系人:周驰
网址:
(5)中国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商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商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静
(6)深圳市中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网址:和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栋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董一峰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二楼二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段莹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健
联系人:朴美玲
(10)上海立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运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沉继伟
联系人:陈子铭
客服电话:
(11)贵州华阳中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晋中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16楼
法定代表人:李军
联系人:徐牧根
(12)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风路977号1号楼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郑秋月
(13)台成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花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花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李燮
(14)上海云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栋2楼,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栋2楼 200127 法定代表人:戴新庄
联系人:王宁
(1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宣武区苏宁大道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宣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清
联系人:钟玉龙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楼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闫斌
联系人:陈东
(17)珠海英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349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文
联系人:邱祥祥
(18)上海吉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盘园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太和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冠洲
公司网址:
(19)北京肯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姜辉
联系人:张华阳
公司网址:
(2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3室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彦亮
联系人:孙琪
公司网址:
(21)上海长亮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号楼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楼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22)上海豪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长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远
(23)上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甄宝林
(24)北京恒天铭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大北路10号5楼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2302室
法定代表人:梁悦
联系人:高成在
(2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住深圳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公司网址:
(26)北京汇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晓晓
公司网址: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长青
联系人:许梦远
公司网址:
(28)诺亚正兴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联系人:李娟
公司网址:
(29)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三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AD国际大厦320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陈丽娜
公司网址:
(3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希明
联系人:胡迪峰
客服电话: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调整条件的机构作为基金的销售代理机构。
(二)注册机构
联系人:余少峰
电话:(0571)87901972
传真:(0571)879025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赐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8楼
负责人:张敬中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1
联系人:于小雨
代理律师:刘斌、于晓宇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资产
姓名: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渝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渝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执行合伙人:张恩军
电话:(010)82250666
联系人:易俊民
主管会计师:易军民、李鑫
六、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聚力定期开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
七、资金类型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控风险、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九、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境内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债等。短期融资。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单独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债券等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本基金的金融工具(以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准)。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权证等权益性资产,但可持有可转债转股或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持有分享。认股权证、投资可分离债权证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非固定收益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权证等资产,自可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由本基金出售。
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各开放期的前3个月、后3个月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开市期间,每个交易日结束时,本基金持有扣除国债期货合约所需交易保证金后到期的现金或一年内的国债。 本基金在休市期间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每个交易日结束时,扣除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5%的现金交易保证金的两倍,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准备金、保证金、应收认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产品的比例限制,变更后的比例以,基金的投资比例将相应调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中长期利率趋势的分析,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和收益率曲线的分析,自上而下确定资产配置和组合久期,并根据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深入挖掘被低估的标的债券价值,实施积极的债券组合管理,以获得更高的债券组合投资回报。
(2)债券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中,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通用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方法进行日常管理。
1)时长配置策略
久期分配是根据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征等分析确定投资组合的整体久期,在投资组合久期与投资组合久期匹配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整体资产。封闭期。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当预测利率水平下降时私募基金需要招募说明书吗,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的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发生的变化做出方向性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期限的供给分布和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投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中心化策略、两端策略、梯形策略等,在长、中、短期债券之间进行动态调整,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通用资产配置策略
一般资产配置策略是指配置现金和不同类型的固定收益产品。在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产品的流动性、盈利能力和信用风险,即债券、存款、回购和现金的比例,确定各子资产的配置权重。其他资产确定。品类的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价值来确定,价格上涨时增持相对低估品类,价格下跌时减持相对高估品类,从而获得更高的总收益。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代表了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的变化,相同久期的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变化时变化很大。通过分析同一类别下收益率曲线形状和期限结构的变化,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确定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当前点差与历史点差的比较允许交易变陡、下降和凸度变化。
5)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是基于结合现有债券,采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获取低成本资金,购买剩余寿命相对较长、收益率较高的债券,以获得超额收益如何发挥作用。
(3)债券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率至关重要。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发展周期、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将利用基金管理人较为完善的信用债评级体系,研究跟踪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发展周期、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人的信用状况。风险,并确定信贷产品。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2)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和可转债估值模型分析,结合市场行情等,在一、二级市场投资可转债,以实现严格控制风险。在此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步升值的目的。
①产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市场投资主题变化,综合考虑宏观调控目标、产业结构等因素,选择行业内增长前景明确或受益于政策支持的公司发行的基金调整。可转债进行投资布局。此外,由于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可转债也会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在经济复苏初期,持有资源行业可转债的投资回报率较高;而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在防御性非周期性行业持有可转债会产生更稳定的收益。
②优惠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运用公司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债,力求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③术语博弈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包括经营和财务状况,预测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融资需求,并结合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纯债券溢价等因素为潜在投资者充分探索这些条款。可转债带来的投资机会。
④分享转化策略
在转股期内,当本基金持有的可转债市场交易价格明显低于转股平价时,即转股溢价率显着为负时,本基金将转股上市证券交易所。在接下来的 10 个工作日内卖出股票以实现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支持的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研究宏观经济、提前还款率、资产池结构及行业景气度变化等因素,对单个证券进行风险分析和分析。证券。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整体投资规模,分散投资,降低流动性风险。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可以利用国债期货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在国债期货投资中,本基金将本着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对冲为目的私募基金需要招募说明书吗,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盘期间,为保持组合的高流动性,方便投资者安排投资,本基金将在遵守本基金相关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流动性高的投资品种。小基金净值波动。
十大一、基金业绩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中包含的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划分的股票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列的国内股票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股份。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划分的港股通投资股票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率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股份。
4 报告期末按债券类型划分的债券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与基金资产净值比率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及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当前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及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说明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人未受监管部门调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人在本报告日前一年内尚未对本报告的编制进行调查。公开谴责和惩罚。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池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转股期可转债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在转股期内未持有可转债。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限售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未持有任何股份。
11.6 投资组合报告注释的附加文本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市值与股本比率组成部分的总和与投资组合报告中的总和之间可能存在尾部差异。
十四、基金表现
基金管理人按照尽职、诚信、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
生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回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
表达。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仔细阅读基金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1、基金净值表现
1.1、报告期内基金每股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浙商汇金巨力年度普通A
(2)浙商汇金聚力一年普通C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化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经理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4、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资金银行转账手续费;
9、基金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列入基金财产的其他费用。
(二)资金费用提现方式、提现标准及支付方式
1、基金经理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利率计提。管理费计算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是每日应计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累计,每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同意后,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次月1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向基金管理人支付款项。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众假期等,付款日期将顺延。
2、基金托管人托管费
The fund's custody fee is accrued at an annual rate of 0.2% of the fund's net asset value on the previous day. The hosting fee is calculated as follows:
H=E×0.2%÷Number of days in the current year
H is the fund custody fee accrued daily
E is the net asset value of the fund on the previous day
Fund custody fees are accrued daily, accumulated daily to the end of each month, and paid monthly. After the fund manager and the fund custodian have checked and agreed, the fund custodian shall withdraw from the fund property in a lump sum within 2-5 working days from the first day of the next month. In case of statutory holidays, public holidays, etc., the payment date will be postponed.
3、Fund sales service fee
The sales service fee can be used for the fund's marketing, sales and fund unitholder services. The units of the Fund are divided into different categories, and different sales and service rates apply. Among them, no sales service fee is charged for Class A fund units, and the annual rate of sales and service fee for Class C fund units is 0.4%. The formula for calculating the accrual of the sales service fee for the Class C fund units of the Fund is as follows:
H=E×0.4%÷Number of days in the current year
H is the daily accrued sales and service fee for Class C fund shares
E is the fund's net asset value on the previous day of the C-class fund unit
The sales service fee is accrued daily, accumulated daily to the end of each month, and paid monthly. After the fund manager and the fund custodian have checked and agreed, the fund custodian will start 2-5 working days from the first day of the next month. The funds will be allocated from the fund property at one time, and the fund manager will pay to each fund sales agency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agreement. In case of statutory holidays, public holidays, etc., the payment date will be postponed.
The above-mentioned "一、Items 4-10 of the types of fund expenses",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corresponding agreements,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current expenses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expenditure amount of the expenses, and shall be paid by the fund custodian from the fund property .
(三)Items not included in the fund cost
The following fees are not included in fund fees:
1、Fund managers and fund custodians fail to perform or fully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resulting in expenses or loss of fund property;
2、Expenses incurred by the fund manager and fund custodian for matters not related to the operation of the fund;
3、Relevant expenses before the Fund Contract takes effect;
4、Other items that shall not be included in the fund expenses according to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四)Fund Taxes
All taxpayers involved in the operation of the Fund shall perform their taxation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tax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五)Fee Adjustment
After the Fund Manager and the Fund Custodian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a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the relevant rates such as fund management fees and fund custody fees may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und, and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Fund Unitholders' meeting. The fund manager must make an announcement on at least one designated medium 2 working days b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date of the new rate.
Ten六、Notes on the updated part of the prospectus
Fund managers comply with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Operation of Publicly Offered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Sales of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Publicly Offered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and other Regarding the requirement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Fund Prospectus has been updated, and the main updates are as follows:
1、“三、Fund managers” section, updated the content of fund managers.
Zhejiang Zheshang Securities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August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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