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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经营规模扩张

时间:2020-10-25 14:53:20来源:互联网

东南网10月23日讯(本网新闻记者林先昌)此前,陕西省财政厅、科技厅、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厅颁布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前不久省科技厅对该管理条例干了有关政策措施。

省科技厅有关人员详细介绍,与原《管理办法》有关,新颁布的方法项目资金经营规模扩张,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应用范畴更广。

扩张了福建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经营规模。福建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是由省部级财政局筹资开设的适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项目资金。要求项目资金经营规模每一年一亿元,由发改委、省科技厅、陕西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每一年各分配2500万余元;项目资金用以经选认的省部级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中经费预算、带头担负的新项目、参加基本建设的省部级星创天地后补贴新项目,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基本建设、经营和维护保养,及其与新时期坚持不懈和推进科技特派员规章制度有关的工作中。

《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实际应用额度。包含对经评定的省部级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经费预算;省部级科技特派员本人创立、领办的人民团体;或与人民团体已进行实际性技术性协作的新项目和法定代表人或精英团队科技特派员;紧紧围绕县区支柱行业或地区特色农业进行产业链自主创业和技术咨询的新项目,做出额度上的实际要求。

《管理办法》还提升项目资金下拨程序流程、拨款方式、应用限期等主要内容。要求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办理及下发工作中程序流程。确立了同一企业或服务项目同一人民团体的科技特派员,在同意标准下,可将结余的工作中经费预算综合用以自己挑选新项目。确立了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经费预算按科技特派员的意向,可拨款给科技特派员所属单位、服务项目地区高新科技主管机构或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服务项目企业。与原《管理办法》有关,经费预算拨款提升了“服务项目地区高新科技主管机构或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服务项目企业”。

《管理办法》提升对资产应用监管。项目资金应用管理方法中存有谎报、骗取、截流、侵吞等违纪行为的,除勒令将资产偿还原来方式或取回财政局外,理应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要求对有关部门和企业给予解决,并追究其有关责任者的义务。构罪的,依规移交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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