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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图)

时间:2022-07-03 13:01:18来源:网络整理

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旨在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互联网直播行业的发展营造清洁的网络空间。网民,尤其是年轻人。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发展迅速,但一些直播平台散布色情、暴力、谣言、欺诈等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青年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部分平台缺乏相关资质,违规直播新闻信息,扰乱正常传播秩序,必须予以规范。

《规定》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直播发布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进行审核发布后实施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主编。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即时封锁互联网的技术能力直播。对直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规定》规定网络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不得利用直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传播信息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淫秽和色情。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服务发布者要加强管理,注重自律网络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网信办将按照职责,做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回答记者提问

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颁布的背景。

Answer:目前,互联网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正在迅速发展,广泛应用于娱乐互动、新闻报道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有300多家,而且还在不断增长。有的直播平台打边球,靠低级趣味获取关注度,有的传播违法内容,有的平台非法开展新闻直播信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加强互联网直播规范管理,促进互联网直播健康有序发展。行业。

Q:最近,一些平台开始涉足新闻直播。 《规定》对发展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为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条例》提出了“双重资格”的要求,即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获取互联网新闻信息。依法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条例》还提出,为保障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的健康和完善,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直播内容发布前实施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主编。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发布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新闻信息。转载的新闻信息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歪曲新闻信息内容,并在显着位置标明出处,确保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问: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散布低俗色情、诈骗、暴力恐怖等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影响社会稳定。 《条例》如何规范此类行为?

答:根据《规定》,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向上、健康向上的互联网文化,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网民特别是年轻人的成长营造一个清廉正直的网络空间。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和他人利益,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不得使用互联网直播服务。本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规定》还要求,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方式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Q:互联网直播服务商作为平台方,对直播的管理承担主要责任。 《条例》对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与其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并应当具备立即屏蔽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相关国家标准。完善信息审计、信息安全管理、值班检查、应急响应、技术支持等制度。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和用户规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提供与信用等级挂钩的管理和服务。

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将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发布的内容和日志信息记录60天。

问:目前,部分平台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和发布者的注册和认证要求不规范,仍有违法违规可利用的漏洞。 《条例》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规定》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基于手机号码等,进行互联网直播发布。凭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进行认证登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所在地的直属企业,并在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提供。

《条例》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护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的身份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损毁、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Q:有网友表示,当他们发现不良信息或举报不良直播平台时,想举报,但很难找到频道。条例是否提供了一些方便的报告方式?

答:《条例》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门户,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公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投诉举报不畅的,可向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举报网址: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直播服务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常委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和使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直播,是指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本条例所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主体;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包括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和用户。

第三条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向上、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为网民特别是年轻人的成长创造一个干净、正直的网络空间。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各级网信办要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行为。 .

第五条: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

第六条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方式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第七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配备与其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支持等制度。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主编。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和用户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等直播内容进行标注或播放平台标识信息、音频、新闻信息的直播及其互动内容,经审核后进行管理。

第八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具备实时拦截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条 直播发布者在互联网上发布新闻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转载的新闻信息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歪曲新闻信息内容,并在显着位置标明出处,确保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第十一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自觉维护直播活动秩序。

用户在参与直播互动时,应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第十二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基于手机号码等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并根据身份证件进行互联网直播发布。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登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并在相关执法时提供部门依法进行查询。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护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的身份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损毁、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第十三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

互联网直播服务协议和平台公约的必要规定,由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制定.

第十四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应当采取警告、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措施,及时清除非法直播信息内容并予以保存。记录并向有关当局报告。

第十五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提供与信用等级挂钩的管理和服务。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禁止对列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重新注册账号,并及时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隶属于他们所在的中央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黑名单通报制度,并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第十六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互联网直播服务用户发布的内容和日志信息,并保存60天。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资料。

第十七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直播发布者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按照《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对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方式提供网络直播服务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评价体系,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第十九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便捷的投诉举报门户,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20条 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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