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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5,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

时间:2022-05-20 09:01:41来源:网络整理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信用和担保概述

湖南力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议案》 《向银行申请2022年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他融资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事宜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进口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业务;担保类型包括保函、m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及《2021年度股东情况》)巨潮资讯网《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7000万元的《最高担保合同》。全资子公司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5000万元《最高担保合同》 .

二、担保基本信息

(一)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2月13日

3、报名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4、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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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烷基苯磺酸4万吨/年、硫酸160吨/年(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监控化学品、化工产品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

8、最近一年和最近期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南立辰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力臣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1年6月19日

3、报名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4、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5、注册资本:8,999.55万元

6、经营范围:化妆品、洗洁精、牙膏、日化产品的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加工、销售;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机电安装维修;产业投资(不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和最近期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湖南立辰实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9000万元的《最高保函》(公高保字DB2号2),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人:湖南立辰实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4、最高负债:9000万元

5、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限:具体业务项下债务履约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保函》(ZB66006),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人:湖南立辰实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4、最高负债:7000万元

5、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限:按各债权对债务人的债权分别计算,自各债权合同的债务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债务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合同。

(三)湖南立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5000万元《最高保函》(ZB66005),主内容如下:

1、担保人: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湖南力臣实业有限公司

4、最高负债:5000万元

5、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限:按各债权对债务人的债权分别计算,自各债权合同的债务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债务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合同。

四、董事会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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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立晨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湖南立晨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旨在满足日常经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融资需求。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规划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自身经营情况,对投融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财务风险均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力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湖南力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次数和逾期担保次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15.34%的资产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不存在违约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定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参考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公高保字DB2号2)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ZB66006)

3、湖南立辰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ZB66005)

特此公告。

湖南立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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