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0 14:01:41来源:网络整理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发行无限售条件股份199,667,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18.02%。
2.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7月21日。
一、解锁股份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发〔2021〕868号),批准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发行1,441,376,39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对象为2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为199,667,22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根据中深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环验资(编号:2021)0210060)》《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23日,长江证券承销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人)在本次发行中收到24家发行人分配的认购资金1,199,999,998.21元。
2021年12月24日,长江保荐人将扣除承销费后剩余的1,188,679,243.50元以上认购资金划转至公司中间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021年12月28日,中申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环验资(编号:2021)0210061)》《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元8.21元,扣除发行费11,320,75元4.71元(不含税),其中承销费11,320,754.71元,募集资金净额1,188,679,243.50元,其中新增股本199,667,221.00元,溢价部分989,012,02元2.50转入资本公积。
详见《国家能源集团长垣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的实施及上市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新股(更正)。
(三)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挂牌
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接受股份登记申请的确认函》,确认已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99,667,221股。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在相关股份登记后正式纳入公司股东名册。本次公司新增股份数量为199,667,221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变更为2,749,327,699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将受到价格限制。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标的,在锁定期届满后,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也应当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如上述禁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一致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2021年募集配套基金UBSAG、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铂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子玉、国信证券、中国华融的认购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薛晓华、何惠清、侯丹、西安江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凯、上海庆丰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上海轩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跃志、上海雪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爱平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成长精选股票产品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太平洋人寿保险托管账户-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夏海东承诺认购股份对于本次非公开发售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交易或转让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影响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关于申请解除限制性股东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股东违规担保的说明
截至公司披露日,未发生申请解除限制性股东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公司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股东提供非法担保。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7月21日。
2。本次发行199,667,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购买国债有限额吗,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18.02%。
3。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六、限制性股票发行后股本结构变化
下表为本次募集资金发行及上市流通配套资金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注:其余1,441,376,398股限售股为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的新股数量。2021年4月28日,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441,376,398股已登记上市,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七、独立财务顾问验证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商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限售股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发行前作出的限售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解除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除无异议。
八、参考文件
1.公司股本结构表;
2.限售公司股东名册;
3.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发行申请表;
4.公司董事会说明;
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垣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并以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制性股票核查意见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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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江证券承销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原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并以现金购买资产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及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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