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上交所实施注册制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提升

时间:2022-08-19 10:00:56来源:网络整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四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黄以玲 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2021-05-19 17:32

中国证券报讯(记者 黄一玲)5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了近期起草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转让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据悉,自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改革以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进公司债建设债券市场基础设施。 2020年,上交所将在市场发行公司债3.6万亿元,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着提升。今年,证监会以新《证券法》实施为契机,修订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重点规范公司债券登记制度相关事项。实施公司债券登记制是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大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让市场主体发挥作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上交所作为自律层面的制度纽带,起草和修订了公司债券相关业务规则,建立和调整了相关机制安排,落实了登记制各项具体要求,为深化债券改革赋能市场。

在公司债券制度的实施标准和规范方面,相关规则草案进一步体现了规则简洁友好的自律特征。

一是审计内容和标准公开透明,重点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是否合规充分,审计标准向上市公司披露公开。

其次,审查程序是标准化和可预测的。从受理发行上市申请到出具审核意见的程序有明确的程序和时限,明确了发行上市审核与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衔接程序。

三是进一步提高上市上市效率,删除发行人主管部门的上市公告、决议等上市申请文件,简化相关申请要求。

第四,终止上市和上市情况更加清晰。除所有债券赎回或换股后终止上市上市外,还规定了四种终止上市上市的具体情形,实现债券上市上市闭环管理。

五是强化权力运行约束,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相应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通过网站及时向市场公开,审核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建设,在草案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着眼于市场的内生机制,充分发挥自治约束作用。

p>

一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应当以偿付能力为基础,如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上交所公司债上市规则,确保信息披露简洁、清晰、通俗易懂、充分、一致、有针对性、合理性。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有异议,应当及时披露。

二是强化中介责任。中介机构应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相关发行上市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核实,确保其出具的专业意见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内生机制,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合同明确各项约定事项,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委托管理制度,明确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性,并对中介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

此外,本次征求意见稿还着力加强对公司债券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提高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考虑到债券市场的发行人结构、交易方式和信用风险特点,本次调整了投资者的分类和不同投资者的投资范围。证券机构权益保护程度明确证券经营机构应对普通投资者履行特殊保护义务。

二是强化自律措施,进一步明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公司债券生命周期内应当遵守的自律要求。上交所可以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检查,通过监管等方式实施监督,细化违规行为及相应适用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类型,对各类违规行为“零容忍”。

上交所表示,将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吸收和采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建立健全公司债券规则体系。下一步,在证监会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以注册制改革为契机上交所公司债上市规则,不断优化服务、加强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相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枢纽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防控要求,持续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猜您喜欢

图文推荐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