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1 13:02:04来源:网络整理
今年3月14日,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收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建发[2011] 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自今年7月1日起免收人民币个人账户11类34项服务费现就会员银行落实《通知》的情况向新闻媒体通报如下。
一、《通知》要求免征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已基本免除。媒体报道和评论提出的问题,有的理解模糊,有的则是误解。
协会一直密切关注会员银行落实《通知》的进展情况。 6月30日,协会召开会员银行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7月4-5日和7月9-10日,对北京27家银行网点进行了现场抽查,并与银监会召开了两次会议,总结和评价《通知》的落实情况。
根据讨论、抽查和总结评价,总体情况是:《通知》下发以来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各会员银行积极响应,从总行到分行组织学习贯彻《通知》精神文件,认真梳理收费项目,增加收费项目 为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我们对34项服务收费项目认真开展了流程梳理、制度改造、制度调整、人员培训等大量工作。 11类免于《通知》。为全面贯彻《通知》的要求。截至目前,《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已基本免除。
由于本次免征11类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费,系统压力大,时间紧迫,19.49万个网点中是否有个人网点因很多原因。账号遗漏,协会将继续关注并欢迎各界朋友和媒体的监督和支持。如有发现,我们会及时纠正。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和评论所提出的质疑,经核实,有的为理解模糊,有的为误解。摘要解释如下:
●关于报告丢失密码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对“密码重置和密码丢失报告的关系”有不同的理解。 《通知》要求“密码修改费和密码重置费”一律免费。当客户要求重设密码时,银行应先挂失密码,再按挂失流程重设密码。从客户的角度来看,这是密码重置,不应该收取密码丢失报告费。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密码挂失费和密码重置费并不是新的收费项目,它们一直存在,属于高风险、复杂的业务。一些银行收取密码丢失报告费的期限为 10 到 20 年。因此,相信“密码挂失费”不在免费范围之内,所以一些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7月6日前仍在收取。考虑到含糊不清据了解,银保监会于7月5日召开紧急会议。当晚,银监会银行业监管部门接到电话,为四大银行,即,暂停工作、农业、中国和建筑; 7月6日起,四大银行不再收费。 7月7日,银监会再次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落实和口径。当晚,三部委联合发布了新闻稿。 7月9日至10日,协会又对北京15家银行网点进行调查后,均已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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